混淆产品、虚假宣传频频被监管点名!微信朋友圈非法外之地,如此营销谁背锅?
“买xx产品,就是把钱挪了个地方”“开放额度有限,抢到即是财富,错过会是遗憾”……你以为这是理财产品?其实,这些却是部分保险代理人在微信朋友圈用来销售保险产品的话术。
销售误导问题日益突出,严监管正持续。除了晋中银保监分局12月7日公布的又一例相关处罚外,12月8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监管点名过的朋友圈虚假宣传的表现形式层出不穷,包括夸大收益、片面对比、以赠送礼品名义宣传等。那么,代理人为何还敢在严监管下,“痴迷”虚假宣传?杜绝该乱象有何最优解?
赠礼诱惑、片面对比,朋友圈宣传套路多
(相关资料图)
线下展业难度更大加之线上化投保进程加快,保险代理人们纷纷利用朋友圈这一高价值、多可能的私域推销起了保险。朋友圈推销保险产品,虽然一方面可以更有效和快速地拉近与客户的距离,但另一方面,也有可能让客户掉进保险代理人挖的“欺骗陷阱”。
如一些代理人并没有把保险条款“照本宣科”般发布在自己的朋友圈中,而是利用了夸大、片面对比等方式,这样一来,无疑对消费者产生了误导,也不利于保险业的形象维护。
一直以来,微信朋友圈虚假宣传都是监管的重点打击对象。12月7日,晋中银保监分局发布的罚单显示,某保险公司代理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保险产品宣传内容时,将保险概念与银行存款概念混淆,此外,该代理人发布的“开放额度有限,抢到即是财富,错过会是遗憾”等信息,属于以保险产品即将停售等为由进行虚假宣传,实则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
上述保险公司及代理人双双被晋中银保监分局警告并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朋友圈的宣传套路仅为冰山一角。“最后一天,尽早配置。”“凡x月x日前投保的朋友,送香港周大福挂饰。”“20家公司重疾险保费比较,真是不比不知道,比比谁更优,一目皆了然。”“换句话说,每年存1万,利息1666元。”……根据监管部门近年来公布的处罚信息,从片面对比到赠险诱惑,再到炒停营销,保险代理人在朋友圈设置的欺骗套路可谓是花样繁多。
整体而言,监管开出罚单其中缘由包括,以银行或理财字眼宣传介绍保险产品并作收益类比、发布夸大保险产品收益的虚假信息、未按产品真实费率演示的产品价格、与其他公司保险产品进行片面对比、以赠送保险名义宣传、转发含误导内容的自媒体文章、隐瞒产品条款重要情况等。
上述行为分别属于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还有的保险机构相关负责人离职后仍在朋友圈推介公司保险产品并销售保险产品获利,最终导致该保险机构被罚。
在严监管这一趋势下,各地也在加大对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的整治力度。如宁夏银保监局提出在保险营销宣传中,严禁自行编发营销宣传信息,严禁转载未经审核、无法追溯的营销宣传信息。内蒙古银保监局要求紧盯“双11”、开门红等特殊时点,严禁不实或违法宣传。
保险机构还需严把关
尽管监管部门加大市场行为的整治力度,为何还会频出乱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谢远涛认为,代理人的朋友圈是公司属性还是个人属性需要区别对待。从行为动机上看,个别代理人存在短期近视行为,提高趋利的惩罚成本。
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保险研究所研究员张俊岩看来,重点查处包括“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销售误导”在内的各种违法违规及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但部分代理人的合规意识不强,自身对保险的理解不到位,加上业绩压力,导致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
监管开出的部分罚单将矛头也指向了保险公司管理不严这一问题。如在自媒体保险宣传管理方面,有的公司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信息监控不到位、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那么,保险机构加强治理有哪些必要性?同时如何更有效地对代理人进行监管?
“保险机构应该保持对外宣传的一致性和专业性,严格而言,公司对外宣传材料应尽量统一,甚至需要形成完善的品宣管理制度、监管制度和反馈追查制度。”谢远涛认为,保险公司在对代理人进行监管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监管也在为保险机构的管理工作“指点迷津”。银保监会在《关于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的通知》中要求,保险机构要提高对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合规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确保营销宣传信息合规准确。
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作为朋友圈的发布主体,代理人在朋友圈宣传保险产品时应如何进一步树立合规意识?谢远涛认为,这需要银保监系统采取监督或举报接诉的方式、行业协会采取相关的培训、保险机构统一品牌宣传口径,以及保险代理人个人参与相关的培训及考试相协同的方式。
不过,要想对代理人施行更进一步的管理,有着不小的难度。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代理人队伍有上百万,如此庞大群体的朋友圈很难完全纳入实时全面的监管体系。此外,从问题根源导向来看,保险公司的一些宣传话术也游走在合规与违规边缘。
对于消费者而言,要想明明白白买保险,要具有甄别保险代理人朋友圈虚假宣传行为的能力。如购买保险时要注意保持清醒,根据自身需求理性消费。不轻信销售人员承诺,一切以保险合同内容为准。
“很多保险相关信息需要有专业的人员、足够的金融保险素养才能识别出来,除了保险机构自身正规引导和规范推介,消保局或者行业协会等机构进行排查和序列宣贯活动外,消费者可以通过联系公共平台,甄别保险代理人的朋友圈虚假宣传。此外,如果采用定期巡查的方式,或许有利于进一步形成震慑作用。”谢远涛如是表示。
北京商报记者 陈婷婷 胡永新
标签: 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