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操作他人账户进行股票交易 财达证券一营业部遭监管出具警示函、相关责任人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来源: 北京商报 ┆ 时间: 2022-12-07 19: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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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12月7日,河北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2015年至2017年宋建华在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莲池北大街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从业期间,违规操作宋传斌等人账户进行股票交易,构成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
河北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宋建华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自决定书作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
此外,河北证监局表示营业部个别从业人员长期违规买卖股票,且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防范上述行为,合规自查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反映出营业部内部管理薄弱,对股票异常交易情形缺乏有效监测,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失察失控。营业部上述行为已违反有关规定,故河北证监局决定对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营业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内部管理违法违规风险,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行为管理,坚决杜绝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行为,并将整改情况于2023年1月31日前书面报告河北证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