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观点:9月8日起开抢!烟台市发放新一轮汽车消费券
新闻发布会现场
(相关资料图)
9月7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汽车、家电、文旅消费券发布会,会上,市商务局副局长杨炳伟介绍了此次烟台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烟台市商务局副局长杨炳伟
发放规模和发放时间:
总规模2600万元,2022年9月8日起,根据消费券申领核销情况确定活动截止时间,先到先得,抢完为止,最晚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8月1日至9月7日期间购车的个人消费者也可参加活动。
发放标准:
1.对在烟台市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 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2.对在烟台市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3.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本条第一项至第二项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申领和使用:
1.消费券申领。2022年9月8日上午9时开始投放消费券。个人消费者通过手机下载登录银联“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烟台市汽车消费券,按照要求进行注册认证并申领消费券。本次消费券发放采取日放日结、滚动投放模式,消费券当日9时至24时有效,当日未核销逾期失效,失效券次日上午9时再次发放。每人每日限抢1张。
2.消费券使用。个人消费者向汽车销售企业出示领取的汽车消费券,使用绑定在云闪付APP的银联卡刷卡支付满10000元可核销消费券。
3.消费券兑付。申报且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由汽车销售企业协助在2023年1月15日之前通过“云闪付APP”上传相关材料,无消费券核销记录的个人消费者将无法上传材料及申请补贴资金。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①购车用户身份证;
②购车用户银行卡;
③烟台市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需在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④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车辆登记证书(登记日期均需在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⑤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还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五联)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交车和注销日期均需在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⑥汽车销售企业出具的购车材料情况说明。
上传材料经县级初审、市级复审通过后,分批次向购车用户兑付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