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伏季休渔期来临,烟台4100余艘应休渔渔船将停港登记
4月27日,记者从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获悉,5月1日伏季休渔期来临,烟台将继续执行严格休渔管理。
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部署,今年的海洋伏季休渔政策规定,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
下步,烟台市各级海洋发展和渔业主管部门及渔业执法机构将会同公安、海警、市场监管等部门,抓好一个重点区域、突出四方面管控重点,确保全市海洋伏季休渔开局稳定。
抓好一个重点区域,抓好海上网场区域管控。烟台牟平区、高新区、蓬莱区、长岛区有近万盘老牛网和坛子网,定置网是否按要求起网休渔至关重要。休渔开始后,聚焦重点渔区、鱼群渔汛,组织沿海区市重点加强海上定置网场和流刺网作业海域巡查,保持高频率、高密度、全覆盖,确保定置网全部按时起网,对不按规定起网休渔的流刺网依法全面清理取缔。
突出四个方面管控重点:组织抓好5月1日渔船停港登记。全市12个沿海区市共计4100余艘应休渔渔船,5月1日12时之前,将以区市为单位,组织力量逐艘落实应休渔渔船回港停靠情况,对每艘渔船进行停港登记和清点造册,对不按时回港的渔船依法处罚和警示教育。同时依法查处和驱离外省籍渔船,防止外省籍渔船滞留烟台市影响当地的伏季休渔秩序。
严控渔港码头,健全依港管船机制。组织调度沿海区市切实发挥渔港港长制和驻港管理机构、驻港管理人员作用,落实好依港管船具体措施,坚决管严渔港码头。
强化海上巡查,增强查处力度。全市渔政执法船保持常态化巡航检查同时,发挥小目标雷达和渔船渔港动态监控平台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水产品交易环节执法检查。按照相关要求,烟台市海洋渔业、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将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渔获物交易、流通、仓储和加工等环节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运输、收购、转载、代冻、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或无合法来源的水产品等行为,对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渔获物依法处置、倒查源头,坚决切断非法捕捞水产品流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