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烟台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6.8%
来源: 烟台日报传媒集团 ┆ 时间: 2022-04-22 09:06:41
19日,记者从烟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获悉,3月份,我市国控点位五项主要污染物同比全部改善,其中SO_2、NO_2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PM10、PM2.5、O_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烟台市空气质量改善方面,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5.4%;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7.0%;臭氧(O_3-8h)第90百分位浓度为125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硫(SO_2)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3.3%;二氧化氮(NO_2)平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45.9%;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5,同比改善31.1%;优良率为96.8%,同比增加25.8个百分点。
根据《烟台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3月份,八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排名依次为:福山区、开发区、蓬莱区、长岛综试区、芝罘区、高新区、莱山区和牟平区。
六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排名依次为:招远市、龙口市、莱州市、莱阳市、栖霞市和海阳市。
全市镇街空气质量综合评分排名方面,前10位(第1位至第10位)的镇街依次为:
栖霞市庄园街道、龙口市七甲镇、长岛综试区南长山街道、莱山区黄海路街道、招远市温泉街道、芝罘区向阳街道、莱阳市羊郡镇、龙口市下丁家镇、栖霞市官道镇、蓬莱区大辛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