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快讯 > 滚动 >

两部门:境外贷款用于境外企业经营支出将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来源: e公司 时间: 2022-01-29 21:07:20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发布关于《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针对建议调整境外贷款使用范围的建议部分采纳。境外贷款原则上应用于境外企业经营范围内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和偿还内保外贷项下境外债务,不得用于虚构贸易背景交易或其他形式的投机套利性交易,不得通过向境内融出资金、股权投资等方式将资金调回境内使用。主要考虑:境外贷款应用于支持境外企业真实合理的经营需求,防止境内资金以境外贷款名义绕道回到境内,规避其他监管要求。

标签: 境外 将不 企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