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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 同向发力 推动法治右玉建设——朔州市右玉县人民法院工作纪实

来源: 右玉县融媒体中心 时间: 2021-12-29 14:08:32
今年以来,朔州市右玉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右玉县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扛起主责,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纵深推进全面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抓好主业,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实际办案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文明、活力、健康右玉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人民法庭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右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右玉县委、县政府支持,定期就人民法庭工作向右玉县委作专题汇报,推动把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作为强基导向、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工作纳入右玉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格局。探索“支部建在法庭上”“党员身份亮在岗位上”模式,实现党的领导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进人民法庭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质量推进人民法庭党建创新,把党建引领贯穿人民法庭工作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向基层人民法庭延伸,推动队伍教育管理走深走实,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完善人民法庭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制度,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该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人大监督。更加自觉地把人民法庭及各项工作置于右玉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通过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走进人民法庭,参与课题论证、旁听庭审、评议工作等方式,听取工作意见建议,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人民法庭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优化司法环境,同向发力推动法治右玉建设。加大人民法庭宣传力度,通过“法庭开放日”等活动,拉进人民群众与法庭的距离,从而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应诉,并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程序指引,引导人民群众适用快审程序,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该院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最大限度促进司法人才向人民法庭流动。一是把一些政治、业务素质高,年纪轻的优秀法官充实到法庭,让他们在乡村一线接受实践锻炼,提升工作能力。二是加大对基层法庭法官的政策倾斜力度。对法庭法官政治上要优先培养、提拔、重用。经济上适当提高法庭法官的待遇保障,使法庭成为培养高素质法官及年轻法官进步的“摇篮”。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加强人民法庭编外人员配备保障,通过规范有序开展向社会购买服务,缓解人员不足压力。

该院健全人民法庭基础建设,切实提高经费保障力度,为人民法庭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一是提高人民法庭经费保障总体水平,补足项目经费短板。在继续保障人员经费充足供给的基础上,加大对法庭基建、装备投入力度,全面加强人民法庭硬件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维护机制。二是全面加快推进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一方面尽快完善数字化法庭应用功能,为司法审判提供强大技术支撑。另一方面加强对法庭干警的综合能力培训,让法庭干警能够熟练地使用信息化设备,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该院按照最高院科学布局人民法庭要求,经班子成员实地调研、专题论证,并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分别于右玉县北、南部,设右卫、高家堡两个人民法庭,同时新建新远中心人民法庭,三个人民法庭辖区覆盖了全县所有乡、镇及杀虎口风景名胜区,乡村群众可就近参与诉讼,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一站式”联合解纷成效显著

该院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创造性地将新远人民法庭入驻右玉县“一站式”联合解纷中心,打造“横纵联合”的多元解纷格局,合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一是加强诉前联调,横向加深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职能单位沟通协作,使“诉调”进一步联动对接“警调、政调、检调、访调、专调”,法庭干警与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各司其职、沟通协作,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纵向延伸到乡镇,在全县各乡镇设置法官工作室,法官定期或者预约上门调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及时排查化解乡村矛盾。二是强化诉调对接,同步将诉讼服务中心入驻右玉县一站式联合解纷中心,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对于诉前联调不成的矛盾纠纷,及时立案导入诉讼程序,依法公正判决,做到案结事了,以实际办案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新远中心人民法庭自今年7月实质化运行以来,共办理民事案件189件,化解矛盾纠纷231起,为全县多元解纷、社会治理提供了法院方案,贡献了法院智慧。

多措并举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该院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省市县委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准确、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自2018年9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首起涉恶案件至今,共审结涉恶犯罪案件5件33人。其中,2018年审结2件10人,2019年审结2件17人,2021年审结1件6人,分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组织卖淫、故意伤害罪,对27名被告人判处最低7个月、最高12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有力惩治了一批涉恶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该院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政治考验,提升到院党组和全院工作的突出位置,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上级扫黑除恶斗争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本院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结合法院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小组,明确人员分工。要求全院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形势和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以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该院成立专业审判团队,专门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时整合全院审判资源,将13名法官一律编入该团队,并要求院、庭长带头审理、亲自督办涉黑涉恶案件,确保依法从严从快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和参加扫黑除恶斗争培训班、案情分析会,进一步提高专业审判水平。准确把握国家政策,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正确定罪量刑,确保审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三是深挖彻查,开展案件摸排工作。对2010以来该院已审结和当前正在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线索排查。既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又查其背后“保护伞”“关系网”;四是聚焦“黑财”,全力攻坚。成立涉黑涉恶案件执行专班,建立健全黑恶案件执行台账,启动黑恶案件线上线下排查财产线索工作,实施“五个一”工作机制,深挖黑恶案件财产线索,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经济基础。

该院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台账和报告机制,及时主动将工作动态、审理进展向右玉县扫黑办、上级法院报告;在右玉县委政法委的指导协调下,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和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依法提前介入,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密切与纪委监委联系,坚持“一案三查”、双向移送,深挖“保护伞”“关系网”;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发出司法建议书14份,督促相关部门、行业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标本兼治。

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晓度,加快推进平安右玉建设,11月4日下午,右玉法院干警前往右卫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马营河村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一张张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宣传展板吸引了现场群众的眼球,大家争先观看,学习扫黑除恶知识。为了方便群众学习了解,干警们向群众发放平安建设宣传单、法律知识手册,认真讲解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重点及基层黑恶势力具体表现,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积极参与平安右玉建设,并针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单2200余份,回答群众问题50余人次,现场解决群众问题3件。

通过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活动,让群众接受了一次开放式的普法教育,极大地增强了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提高了群众关注参与更高水平的平安右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利剑出鞘 剑指失信被执行人

11月12日上午,在右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瑞栋,山西省人大代表王志雄,右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代表、检察机关代表、公安机关代表、律师代表、群众代表等人的共同见证下,在接到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全市法院“2021·三晋执行护民生”集中执行行动总指挥长王虎荣的启动指令后,全体执行干警面向鲜艳的五星红旗庄严宣誓。右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志远发出动员令,强调此次行动的重大意义,提出具体行动要求并下达“出发”指令。肩负使命、整装待发的执行干警快速集结,整齐有序登车,迅速奔赴案件执行现场,伴随着警笛拉响,一场捍卫公平正义的执行行动拉开帷幕……

王志远坐镇右玉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LED指挥大屏、智慧执行App与外出执行干警保持实时联系、调度指挥,各界代表通过视频连线见证了整个执行过程。党组成员、副院长杜永旺,执行局长刘建新赴执行现场带队执行。

行动中,5个执行实施组干警按照计划部署及前期线索摸排,冒严寒、踏冰雪,查人找物,对5起涉民生案件进行执行攻坚。全程坚持依法善意文明执行,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对有能力履行的被执行人,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争取以最大力度保护申请人权益,对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维护法律权威。为保证执行行动公正透明,本次执行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并邀请媒体记者全程参与见证。

首战告捷!此次“2021·三晋执行护民生”集中执行行动,右玉县人民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32人,警车7辆,执结5案,执行到位案款90.75万元,拘传4人,查扣重型机械1台,集中行动取得圆满成功,获得丰硕战果。

开展“2021·三晋执行护民生”集中执行行动,是右玉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全省法院统一安排部署,举全院之力、重拳出击,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重要行动,也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同时也是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全县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矛盾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信访将起到积极有效作用。接下来,右玉县人民法院将聚焦群众在执行工作上的“急难愁盼”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严惩失信、严打拒执,打出气势、打出声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优异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集中执行行动见成效

11月18日,右玉县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仪式。在右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等7人的全程参与见证下,右玉县人民法院为11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65.45万元执行款。

此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仪式是右玉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认真落实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深入开展“2021·三晋执行护民生”集中执行行动的成果展示,也是右玉县人民法院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在执行环节“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推动全县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发放仪式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杜永旺主持,他就发放案款的每一起案件执行经过作了简要介绍,并向在场的当事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介绍了今年以来右玉县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题、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推进诚信建设、维护公平正义的经验做法,同时,介绍了下一步执行工作打算:右玉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营造良好执行声势,庭室协同,内外联动,灵活采取“夜间执行”“突击执行”“集中执行”行动,以雷霆之势对“老赖”形成高压态势,确保胜诉当事人能够及时兑现权益,以“真金白银”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以优异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疫情防控不放松,执行案件不受阻。本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开始前,执行局干警对案款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及微信的方式联系,了解情况,登记信息,查验“两码”,确保案款发放仪式顺利进行。部分申请执行人因为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到达现场,执行局通过线上方式及时发放,确保特殊时期执行工作“不打烊、出实效”。

王志远出席发放仪式,并于仪式结束后,同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进行了座谈,认真征求大家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他表示,通过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法院举行的各项司法活动,增强了司法公开透明度,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今后,要继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更加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赢得社会各界对右玉县人民法院工作的认可、理解和支持,全面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明显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右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推进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今年83岁的孤寡老人胡某是村里的五保户,靠民政部门发放的五保供养经费生活。2020年1月,同村村民库某某因娶媳妇缺钱,出于信任和乡情,老人把自己平日积攒的五保供养经费7380元借给了库某某,库某某出具了欠条。之后库某某断断续续归还了胡某4200元,剩余3180元在多次催收无果的情况下,从未打过官司的老人无奈之下,于今年5月10日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追要欠款。该院立案庭法官助理王彩霞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诉讼周期较长,从维护五保老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决定对五保老人的诉讼请求进行诉前调解。在法官助理的带领下,立案庭和法警队工作人员一行五人赴库某某家中进行调解。库某某家日子还过得去,但暂无现金还款。工作人员对库某某再次进行了法律宣传和批评教育,告知其五保户老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及时得到保护,再困难也要想办法偿还老人的欠款。库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老人赔礼道歉,并找其他村民借到现金3180元,自动履行了义务。

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赵某在右玉县杨千河乡以替韩某放羊为生。赵某在放羊期间丢失了三只羊,双方谈好由赵某按市价用工钱进行抵扣。按照当初约定,韩某应支付赵某工资33500元,实际支付了26000元,再刨去三只羊的3000元,剩余4500元一直拖欠不给。在多次催要无果后,今年5月21日赵某在其姐姐的陪同下诉至右玉县人民法院。由于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在完全了解案情后,王彩霞考虑诉讼程序周期相对较长,便动身前往杨千河乡寻找韩某进行调解,在其住所没有找到韩某便通过电话,从情、理、法三方面进行劝解,要求韩某尽快给付工钱,韩某也答应尽快到法院解决。但韩某却一直不肯露面。5月31日,王彩霞再次通知双方来到法院,对该案进行调解。因赵某在外地打工,便委托其姐代其调解。经过双方的仔细核算协商,韩某当场付给赵某姐姐现金4400元,实现案结事了。

右玉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及时有效化解民生纠纷,让群众充分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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