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召开十二月份生产工作例会
本网讯 12月2日,我市召开十二月份生产工作例会。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正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孟建安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李蕊霞,市政府副市长王宝启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我市1-11月安全生产情况;汇报了在建工地、农房修缮、燃气安全、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等工作;杏花村镇相关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市政府各分管领导分别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孟建安指出,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尽快动员部署,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将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治结合起来,与消除事故隐患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真正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确保领导分工到位、目标责任到人和工作落实到底,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要强化检查监督,严格执法问纪,开展联合检查,严查相关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暗访检查,进一步检查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监管等职责的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对于重点行业,相关职能部门要每月到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开展定期检查一次以上,并形成书面检查通报。要抓好措施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从近期事故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排查治理隐患,切实做到整改到位、不留后患。
李正奎强调,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知耻后勇,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深刻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细致将安全风险管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突出重点领域,切实抓好在建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抓好省安委办督查问题整改,统筹抓好其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全员协同发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继续督促各类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狠抓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职责的界限,建立部门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狠抓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明确和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狠抓失职追责落实,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要坚决贯彻好省、吕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坚持底线思维,树牢红线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扎实做好年尾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汾阳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