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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永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时间: 2021-12-22 18:00:30
为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永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济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2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各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许管哲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万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彦荣  党组成员、副局长

解国英  总工程师

朱安定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下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人皮海峰同志兼任,成员为冯亮、文静、张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政务新媒体建设,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与管理、政策解读咨询回应,市长信箱答复,网站部门公开栏、公开专栏建设、政务信息网上发布,依申请公开答复等。

三、责任分解

(一)扩大公开范围,打造阳光政府

1.加强转型发展政策主动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制作转型政策专题,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形成“政务公开为转型”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办公室)

2.进一步规范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

(1)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除依法涉密之外,必须全部公开到位。(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股室)

(2)严控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滥用。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应当建立台账,严格审核未主动公开的依据和理由,定期审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上级政府文件为主动公开的,公开属性原则上不得拟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股室)

(3)内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作用,或涉及公众利益,有必要让公众知晓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函复类公文,应当主动公开,相关政府文件属性应当被定为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股室)

(二)优化便民举措,提升公开质效

1.加强政策多样化解读

(1)提升解读质量。2021年各单位、股室起草的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政策多样化解读率不得低于90%。解读材料除对政策本义进行通俗化、生动化解读外,还应重点对政策的背景、意义、作用、关键词、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进行解读。鼓励使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解读方式。对政策公布后社会公众的反响和疑问,要针对性地开展延伸解读、补充解读。(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股室)

(2)加强政策咨询服务。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股室)

2.加强对公众关切问题的互动回应

(1)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回应能力,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和跟踪反馈制度,将回应效果作为最重要衡量标准,持续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杜绝不管不顾放任舆论发酵、自说自话回避舆论焦点、空话套话引发舆论热议等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股室)

(2)政府网站市长信箱要逐步缩短回复时间、提高回复质量,积极探索尝试“政策咨询智能问答库”和“相关政策打包推送服务”等便捷、高效、权威回复方式,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典型政策问答,提升互动回应的社会效果。(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股室)

(三)完善体制机制,健全保障体系

1.启用“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根据要求,刻制并启用“永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专门用于拟发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拟发布政府信息的审核、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办理和函询等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2.依申请公开全面实行“登记制”和“书面答复制”。即:有申请必登记、有申请必答复。书面答复应当包含查找检索相关政府信息的过程事实、处理决定的法律法规依据、申请人行使救济权的期限、途径等内容,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责任单位:办公室)

3.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发布的政府信息要严格审核,责任到人,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水准

1.强化机构职能

各单位、股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对行政执法公开、政务服务公开、财政信息公开等涉及住建行政职能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会议研究部署;各单位分管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要加强经费保障,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公开专栏建设、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股室)

2.充实人员队伍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机构职责职能,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配强工作人员。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与管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两项职能应分别确定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股室)

3.做好培训考核

制定本单位2021年度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股室要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严格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依据事实方案,落实责任,扎实有序推动工作开展。

(二)加强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发布,多渠道、多途径进行信息公开,增强服务功能。

(三)加强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强化风险意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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